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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10月,王若飞被捕入狱。在法庭上,他坚持不懈地宣传党的主张,揭露驳斥敌人的诬蔑,把法庭当成了战场,同敌人进行了坚决地斗争。
首次开庭,一个姓靳的法官劈头就问王若飞参加共产党有什么犯罪事实。王若飞轻蔑地望着靳法官,问道:
“你身为法官,可懂得法律?”
“我是问你犯罪的事实。”靳法官重复道。
王若飞逼问靳法官:“我先问你,什么叫犯罪?”
“犯罪,就是你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靳法官说。
“什么民国?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一批强盗!所谓‘紧急治罪法’无非是保护帝国主义、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法律!试问制定这种法律的时候,有哪一个工人、哪一个农民、哪一个其他劳动者参加过?你们执行这种法律,只能说明你们是帝国主义、买办阶级、封建势力的工具,是它们忠顺的奴仆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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