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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新闻] 王学圻不满“被同居”告媒体 不会接受和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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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7 20: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学圻(资料图)

  金羊网-羊城晚报12月17日报道 知名艺人王学圻被媒体爆出与艺人范冰冰“已同居两年”,王学圻为此怒告成都某报社,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5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4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审此案。有媒体称该案双方已接受和解,昨日傍晚,王学圻经纪公司发声明予以否认,“鉴于本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解决当中,因此,我方不接受任何和解方案”。

  前日王学圻本人并未亲自出庭。王学圻在诉状中称,去年12月2日,成都某报刊登《范冰冰、王学圻已同居两年》,文中以某导演的名义捏造了大量内容。王学圻称,自己是军人出身,在文艺界拼搏几十年,始终以正面的社会形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该报社捏造上述事实撰写文章并予以刊登,使他置身于舆论漩涡中,已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庭审中,该报社代理人承认,在刊登该文时未进行核实,并向王学圻道歉。昨日,王学圻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接受任何形式和解,并希望法院能做出公正判决。

  “被同居”消息殃及的另一方范冰冰,于今年6月将天津某报及记者宋某起诉,索赔精神抚慰金200万元。据悉,法院将于下周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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