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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新闻] 广州将严格限制公立医院提供VIP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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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07: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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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卫生局给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获悉,公立医院提供VIP服务的规模将受到严格限制。市卫生局表示,今后新增的公立医疗资源,原则上也不得投入到VIP服务领域。

  公立医院追求“宾馆化”

  市人大代表刘世兴在建议中介绍,在医改当中,要有效地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要合理地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要逐步改变当前医疗卫生资源过度集中在城市这样一个不均衡的现象,把新增的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投向基层是国家医改的方向。

  刘世兴称,目前广州各公立大医院纷纷增设VIP病房并追求“宾馆化”,在目前公立医院医疗经费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一些公立大医院办“VIP病房”,影响了公共医疗卫生水平,不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刘世兴认为,公共医疗资源首先是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不能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必须坚持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不变,公立医院的贵宾或贵族之风不能长,公共医疗资源要一视同仁地面向全体民众,面向所有的老百姓。

  刘世兴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应坚决制止公立医院开设VIP病房,并合理引导高端医疗服务向民营医院转移;物价部门应取消公立医院VIP病房的所有收费项目。

  鼓励社会机构高端服务

  广州市卫生局在答复中表示,公立医院设立VIP病床的做法影响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应该予以严格限制。但在当前民营医疗市场还不发达,社会又确实存在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的情况下,暂允许由公立医院来提供一些特需服务。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保证做好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根据社会需要,可开设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市卫生局表示,将按照有关要求,严格限制公立医院提供VIP服务的规模;对新增的公立医疗资源,原则上不得投入到VIP服务领域。

  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提供高端医疗服务。需要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期通过民营医疗资本市场的发展,逐渐转变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角色。

  市卫生局介绍,按照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设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报送特需医疗服务收费备案时,市物价部门要求其特需医疗服务不得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且必须以患者自愿为原则,同时从严把关,对可能影响基本医疗服务或者标准偏高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一律不同意其备案。在医保报销政策上,按基本医疗服务的项目和标准(俗称“三个目录”)报销,超过部分由参保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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