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乾 发表于 2013-9-2 20:08:24

北京出台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7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
        一、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分解
        1.本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市环保局陈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各区县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2.各区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与2012年相比,到2017年,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左右;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左右。
        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东城区政府牛青山、西城区政府王少峰、朝阳区政府吴桂英、海淀区政府孙文锴、丰台区政府冀岩、石景山区政府夏林茂、门头沟区政府王洪钟、房山区政府祁红、通州区政府岳鹏、顺义区政府卢映川、昌平区政府张燕友、大兴区政府谈绪祥、平谷区政府姜帆、怀柔区政府常卫、密云县政府王海臣、延庆县政府李先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张伯旭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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