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45|回复: 3

甘肃崇信记者重新蔡县法院得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0-17 09: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本报驻马店讯 22日下昼,记者重新蔡县法院得悉:社会各界激烈存眷的张某因丧失通行卡被索缴高额通行费一案一审有果:“高速”多收原告张某的费用悉数返还,并付出张某差盘缠77元。  2012年1月3日,原告张某在平允高速新蔡砖店收费站下高速时,找不到在驻马店上高速时领取的通行卡。在实践里程通行费用35元的状况下,缴了315元才出站。张某一纸诉状将平允高速公路开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新蔡县法院经审理以为:为灵活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的通行供应效劳,是高速应尽的义务。“在通行卡遗掉而可以经过响应路子查明原告实践通行里程的状况下,被告置实践通行里程于不管,对峙主张按全程收费,分明与其承当的首要义务不符。” 
 随即,新蔡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平允高速公路开展有限公司返复原告张某280元(30元通行卡费、250元多收的通行费),并付出张某由此而发生的77元差盘缠。
  22日黄昏,记者拨通原告张某的手机。“打这场讼事,不是为了讨回二三百块钱,而是讨一个跑高速的公正。”张某说。 
 原告张某说,对这一判决后果,他根本称心。  据新蔡县法院引见,法院至今还未接到被告方上诉的恳求。  












危机——危机公关请联系:http://blog.39.net/youbi01/
发表于 2014-6-26 10: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啊,受益匪浅啊!












**itu.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手机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